上海青年創業政策一覽表
序號 | 類別 | 政策名稱 | 政策要點 |
1 | 融資扶持 | 小額貸款擔保與貼息 | 青年創業者可以一個人名義申請最高金額5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(其中15萬元及以下免個人擔保)🚼,小企業法人可申請最高金額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(貸款金額在15萬元及以下的,申請者免於個人擔保;貸款金額在15-200萬元之間的,申請者應提供不低於貸款額10%-40%的有效個人擔保),貸款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3年; 小額擔保貸款按期歸還的,可按照吸納及穩定就業情況🤵🏼♀️,以實際支付的銀行利息為限,可給與每吸納1人就業每年給予2000元的貼息,貼息最長不超過3年🪈。 |
青年創業前擔保貸款與貼息 | 有創業意向的35歲以下青年,可申請最高金額為15萬元的創業前(公司未註冊)小額貸款擔保; 創業成功並還清本息的可享受全額貼息。 | ||
商業貸款利息補貼 | 青年創業者獲得小額貸款公司和商業銀行發放的200萬元以下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的😢,可根據其吸納及穩定就業的情況予以利息補貼,每人每年貼息最高不超過2000元,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。 | ||
雄鷹雛鷹計劃 | 教委、科委等部門創立了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,對全國高校五年以內在滬創業的高校畢業生,根據不同創業項目的特點👨🏻🦳,有針對性的推行以30萬元以內的股權資助為主的“雄鷹計劃”或以10萬元以內債權資助為主的“雛鷹計劃”,給與種子資金支持和貨款扶持🤚🏻。 | ||
2 | 場地支持 | 經營場地房租補貼 | 青年創業組織可根據實際吸納並穩定就業人數,按每年人均最高不超過3000元的標準給予創業場地房租補貼,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自創業組織登記起的3年🤟🏿。 |
3 | 初期創業扶持 | 社會保險費補貼 | 註冊登記18個月以內的創業組織吸納本市就業困難人員,與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法的🕵🏽,可按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%作為基數計算的養老金、醫療、失業、工傷和生育保險費的50%🙆🏻♂️,給予社會保險補貼;補貼期最長不超過18個月。 |
4 | 創業能力提升 | 創業培訓補貼 | 對有創業意向的青年開展有關創業知識培訓和模擬實訓,培訓經費納入政府補貼範圍🥙,其中處於失業、協保🐂、農村富余勞動力、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狀態的從業人員可享受全額培訓補貼。 |
創業見習 | 本市大學生及以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參加創業見習(見習期限一般為3個月,最長不超過6個月)的🧥,見習期間可按本市職工月最低工資的80%🈺⚧,享用生活費補貼,並為其辦理創業見習學員綜合保險🌼。 | ||
5 | 稅費減免 | 個體經營稅費減免 | 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、零就業家庭、低保家庭人員以及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,按照每戶每年9600元的標準依次扣減營業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🧑,減免期限3年。 |
商貿服務型企業吸納就業稅費減免 | 商貿服務型企業新招用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人員,按每招用一人每年5200元的標準,依次扣減營業稅🏃♀️➡️👔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教育費附加🧞♂️、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,減免期限為3年。 | ||
6 | 註冊登記 | “零首付”註冊 | 對畢業兩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投資設立註冊資本5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,允許其“零首付”註冊。 |
拓展出資方式 | 允許大學生以專利使用權、域名權等新型知識產權作為出資設立企業。 | ||
7 | 創新人才引進 | 人才引進政策 | 本市高校就讀的外地生源畢業生在滬創業的,在人才引進政策落實方面予以傾斜🤹🌆,並免於收取人事代理等服務費用。 |
8 | 行政收費 | 行政收費 | 畢業兩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,自其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之日起的三年內,免收管理類🤷🏿♀️、登記類、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收費。 |